2016年,莆田各區域為緩解城市商品房庫存量居高現象,相繼出臺了購房補貼、商品房轉換通道等政策;城廂區也從當年1月29日開始,執行購買商住樓、寫字樓總價3%補貼的利民政策。海都記者昨從城廂區住建局了解到,根據今年樓市實際情況,這一政策將繼續執行,日期延長至12月31日,并同時享有包括買房落戶、落戶入學等多種福利。
根據去年出臺的政策,市民在城廂區轄區范圍內向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商業用房和辦公用房的,可以一次性獲得成交總價款的3%補貼。其中,成交總價款以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成交總價款為準;同時,該政策還要求,購買商住樓或寫字樓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成交總價款的50%。
城廂區住建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購買者申請政策補貼時,須提供《莆田市城廂區購買商品房補貼申請表》、申請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且申請人與購房人必須是同一人,個人購房不得委托他人辦理,單位購房還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經市住建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購房首付款的稅務發票憑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銀行賬號等。
海都記者同時獲悉,除了購房補貼外,凡是已經購買商住樓、寫字樓,且已經實際交房的,購房者提供相關材料就可以辦理入戶城廂區等。凡在城廂區轄區范圍內購買商業用房或辦公用房面積超過45平方米的業主,憑經市住建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稅務發票,其適齡子女可直接納入就近入學片區;商住樓或寫字樓承租人的適齡子女就學也可參照業主享受的優惠政策。(記者 洪德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