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賠償金追討多年無果 連續司法拘留老賴終還錢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尋訪數年,一次偶然,他叫來法官拿下老賴;為迫使老賴還錢,法院接連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拒不申報財產等依據,連續對老賴各司法拘留15天。最后,老賴終于受不了,主動要求協商調解。昨天上午,來自重慶的朱先生,終于拿到2.5萬元的傷殘賠償金。
工傷賠償金談不攏他將老板告到法院
57歲的老朱來自重慶,原本在晉江張某家的廢塑廠打工。2007年元月的一天晚上,老朱右手臂被機器壓傷致殘。住院治療后,老板張某找到老朱商議善后賠償事宜。張某生意做得一般,又因為老朱受傷的事花了不少錢,因此,雙方協商后,張某一次性賠償老朱1.6萬元,老朱不再就此事追究張某任何責任。
事情原本就這樣過去了,可老朱的親朋聽說此事后,紛紛表示不平。一聽此話,老朱不干了,覺得受騙。老朱找到張某要求增加賠償數額,張某不干,還拿出當時雙方簽字確認的調解協議書說事。
無奈之下,老朱將張某告到晉江法院。經鑒定,老朱的手臂傷殘程度達4級。法院審理后認為,按照標準,老朱可獲得各項人身損害賠償7萬余元,這與實際得到的1.6萬元相差甚大,雙方原本簽訂的協議有失公平,因此,撤銷原有協議書,判決張某再賠償老朱5萬多元。
連續被司法拘留老賴終協調還錢
此案判決生效后,張某以家庭經濟困難為由,拒不履行協議。經辦法官介紹,2008年1月,在接到老朱申請執行立案后,法院就與張某聯系,但張某仍表示無力支付。法官隨后查封了張某工廠的一臺變壓器,可幾天后,當法官帶著評估機構的工作人員到現場評估時,卻發現變壓器已被轉移,張某也不見蹤影,手機處于關機狀態。法官只能先查封了張某的房子。
為了找到張某,法官一邊讓當地村委會幫忙聯系動員張某,一方面打印出張某的頭像,發給老朱的老鄉幫忙尋找。此外,法官還走訪6家銀行,調查張某的賬戶,可發現這些賬戶都沒有任何資金。
直到今年5月26日,老朱的一個親戚意外在晉江內坑一摩托車維修店發現了張某,老朱聞訊,立即通知法官過來將張某拿下。經詢問,這才知道,張某將變壓器賣掉用于還債,隨后跑到安海一家玩具廠,隱姓埋名打工。
落網后,法院拘留了張某。在第一次15天拘留到期前,法官來到拘留所動員張某還錢,但張某拒不還錢。于是,法院繼續對張某進行拘留。后來,經法官再次做動員工作,張某終于聯系家人湊錢。
因張某確實家庭經濟困難,28日,在法官的組織下,張某和老朱達成調解協議,張某還將支付老朱2.5萬元傷殘賠償金。(本網記者 林小明通訊員 蔡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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