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以下簡稱“清單”)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對照清單,為中小學教師群體減負。
清單一共有15條,涉及校園檢查、校園活動開展、教師任務攤派等方面。比如,未經縣級以上黨委批準,任何部門不得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不得以調研指導、強化監督、專項行動、一票否決等方式,變相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的維護安全穩定、掃黑除惡、普法宣傳、防災減災、消防安全、疾病防控等重要專項工作,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一般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場所開展相關工作;未經縣級以上黨委批準,不得向鄉村教師安排或攤派與教育無關的其他扶貧任務;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不得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開展專題教育和教育宣傳活動,確需開展的,由教育部門整體規劃、分類指導、統籌安排進入校園;不得以QQ群、政務App、微信工作群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來代替學校、教師實際工作的評價,不得對資料編制和裝幀提出繁瑣要求;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不得強制要求中小學教師下載安裝、注冊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類App,關注微博、微信公眾號,參加點贊投票、人物評選、打卡簽到等,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不得提出參與率、達標率等硬性要求。
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要求,各地要在12月31日前,對本地區現有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確保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項實行清單管理。
昨日下午,記者走訪多位校長和教師,大家都認為清單下發及時,能夠減輕教師們的非教學負擔,希望得到更好地落實。
(株洲晚報記者 何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