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將至,不少大學生都打算找份暑期實習或兼職工作,讓假期過得更有意義。然而,作為一名初入社會的年輕人,閱歷尚淺的大學生應如何避免上當受騙?為此,記者采訪了不少有經驗的實習生、老師和律師,請他們介紹經驗及法律法規,談談實習生應該如何防騙。
進入實習單位:如何保障人身權利?
當實習生選擇好實習單位,準備進入崗位實習,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及人身安全呢?
對此,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的鄧剛律師介紹,事實上,按照《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無須簽訂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實習生不屬于就業群體,不具備勞動者資質,目前仍不受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直接保護。不過,教育部門等曾發布相關管理規定,可以根據這些規定執行。
薪資問題可簽訂協議
鄧剛介紹,目前沒有相關法律對實習生的薪資做出規定,但實習生可以與雇主簽訂協議,可以支付或不支付薪資。記者采訪的多位實習生表示,只要完成規定任務,一般企業會有幾百元到上千元的實習補貼,就算沒有補貼,也會通過“包餐費”等方式“曲線”支付。
根據教育部、人社部等部門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對于學校組織的實習,會要求實習單位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并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
目前在某金融機構實習的華南理工大學李同學告訴記者,在實習過程中,都會簽訂實習協議,約定甲乙雙方需要履行的職責,包括工作崗位內容和出現意外傷害如何處理等。“在金融機構實習一般都有實習補貼,而且是按天計算的,第一個月120元一天,通過三個月考核后150元一天,半年后180元一天。”李同學說。
如果受傷可追責
雖然實習生與企業簽訂了協議,但由于雙方不屬于勞動關系,不適用工傷保險法規。不過,鄧剛律師強調,如果實習生受到人身傷害,也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等進行責任認定。
鄧剛說,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實習單位的實習活動,可以通過學校與實習單位簽訂協議,約束雙方對學生安全保障方面的權利義務,通過學校管理、實習單位履行。
此外,作為學生實習的組織方,學校有保障學生安全的義務。鄧剛說,學校可以通過購買人身傷害意外保險、雇主責任險等商業保險來降低各方面的風險。
據在某事業單位實習的中山大學畢業生小劉介紹,雖然并沒有與實習單位簽訂正式的協議,但學校有為學生們購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