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圍繞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系,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重點整合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食品藥品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公務員管理、工業和信息化、內貿和外貿、涉農管理和教育管理機構等,同時推進其他領域和職責的整合。
組建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將市衛生局的職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整合,組建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衛生局承擔的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等職責劃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研究擬訂三明市人口發展規劃、人口政策的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再保留市衛生局、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重新組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市衛生局的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和檢驗檢測機構劃轉到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重新組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市公務員局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掛市公務員局牌子。
組建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工業管理、經濟運行以及信息化管理等職責劃入新組建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有關畜禽屠宰監管職責劃入市農業局;將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重大事故、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綜合信息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加掛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牌子,不再掛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組建市商務局。將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內貿管理有關職責(不含典當、融資租賃行業、畜禽屠宰監管)、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市商務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商務局加掛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將市農業局與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進行整合,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將市教育局與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的職責進行整合,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將市糧食局的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掛市糧食局牌子。市糧食局不再作為市發展改革委員會管理的機構。
將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不再作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的機構。
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工作的職責劃入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將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指導集體經濟發展、工藝美術行業管理等職責劃入市經濟信息化委員會。其他有關服務職責仍由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承擔。
將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由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市政府派出機構,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三明市政府機構改革后,設置工作部門33個。另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為副處級。具體機構設置情況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與市紀委機關合署辦公,不計入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個數)、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審計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體育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統計局、市旅游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城鄉規劃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