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書苗的生意的主戰場也從山西搬至北京。
2006年,羅金寶被調任呼和浩特鐵路局擔任局長。此時,該局在煤炭運輸中的作用,堪與山西比肩。也從此之后,丁書苗的車皮生意便集中到了內蒙古。資料顯示,這一期間,在劉志軍的授意下,在張曙光、蘇順虎等人的協調下,只車皮生意,丁書苗等人便獲利數億元之巨。
羅金寶調離呼和浩特鐵路局之后,丁書苗繼續利用劉志軍的關系,通過接任的局長林奮強等人繼續在內蒙古的鐵路運輸上擁有絕對的話語權。
在中國布局高鐵發展不久,丁書苗完全借勢劉志軍,進駐這一行業。以中間人身份干預高鐵項目的招投標、壟斷高鐵廣告業務、控股高鐵列車關鍵零部件的生產企業,在2006年之后,丁書苗“高鐵一姐”的稱謂不脛而走。
可以說,這一階段,丁書苗借用羅金寶和劉志軍的關系,讓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大,聚斂的財富甚至超乎了她自己的想象;而劉志軍和羅金寶等人,則利用丁書苗,或在仕途上不斷爬升,或在關系網布局上視其為風險系數較小的經濟后盾。
窩案崩盤
劉志軍一手打造的鐵路“劉家軍”,在各種矛盾集聚之后,走向崩盤。中紀委等部門布局的一張大網業已打開。
首先是原鐵道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何洪達案發。何洪達亦為劉志軍嫡系,在劉出任原鐵道部部長數月后的2003年7月,何即被從哈爾濱鐵路局局長的位置上調任政治部主任一職。
2008年下半年,何洪達即被中紀委調查。劉志軍為此曾夜不能寐。不好自己出頭的劉志軍,找來丁書苗,委托她找關系搭救何洪達。劉志軍此舉的目的,意在安慰何洪達,防止其對自己攀咬。
沒想到,丁書苗及其女兒侯軍霞誤入圈套,被人先后騙走4000余萬元。搭救何洪達的圖謀落空。2009年11月,何洪達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隨后羅金寶事發。其被舉報在大同任職期間,與該地公安局原局長申公元存在利益輸送,被爆收受申公元賄賂600萬元。在一起煤炭事故發生后,申公元案發,牽連羅金寶。劉志軍為防止羅金寶攀咬,緊急將其調任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但2010年10月,羅金寶依然被免職和接受調查。
兩件事,讓劉志軍如坐針氈,丁書苗也備感不妙。
然而,另外一個劉志軍并不完全知情的行動在2008年和2009年漸次展開,這就是審計署對高鐵建設資金的“跟蹤審計”。通過調查,審計署的審計人員發現,某國有鐵路建設企業在承攬業務中將一筆款項匯給了一家民營的第三方公司。再調查發現,該民營企業老板收的是項目介紹費,也就是中介費。國有企業從鐵道部拿項目,為什么還要交中介費?
隨后,審計署將上述線索移交中紀委。
2011年2月,劉志軍和張曙光先后被調查。當年7月,蘇順虎被調查。
就在這一年7月23日20點30分左右,甬溫鐵路特別重大交通事故發生,40余人遇難,200余人受傷。
對于這起事故,安監總局的調查報告分析了主要原因之一,即是關鍵設備招投標、技術審查、上道使用等方面違規操作、把關不嚴,致使其在溫州南站上道使用。
從丁書苗干預高鐵項目招投標的行為上分析,劉志軍期間的腐敗行為與上述事故不無關聯。而人們寧愿沒有這樣的背書。
2013年6月,劉志軍因受賄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緩。在其之后,邵力平、聞清良以及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局長林奮強和三位原副局長均被判處死緩或有期、無期徒刑。2014年12月16日,丁書苗因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丁書苗被宣判的第二天,其女侯軍霞亦因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性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