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1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 通訊員杜雯麗)閩南網記者從泉州市醫保局獲悉,12月1日起,省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將正式納入就醫地DRG/DIP按病種付費管理,通過統一支付標準、優化結算流程,進一步保障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基本醫療權益,推進省內醫保支付管理一體化。
據悉,該政策實施范圍為省內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定點醫療機構,收治省內跨統籌區參保人員就醫住院發生的符合按DRG/DIP付費管理的住院費用,納入就醫地DRG/DIP付費管理范圍,DRG/DIP病組(病種)、權重(分值)、綜合系數等均按就醫地規定執行。
付費方面,將不改變參保人員現有的就醫和醫保報銷方式,參保人員繼續按參保地醫療保障政策規定享受醫保待遇。定點醫療機構收治的省內其他統籌區住院參保人員,由定點醫療機構所在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發起結算清算。手工報銷費用也納入就醫地按病種付費管理。
經辦規程上,省內異地就醫住院按病種付費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醫保經辦機構制定經辦規程,完善結算清算流程,優化費用申報、審核、撥付環節,提高結算效率,落實特例單議、溝通反饋、基金預付、運行評價等管理,保障醫療機構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