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的迅猛發展給人們生活帶來極大便利,但是也給人們帶來許多煩惱,尤其是各種“釣魚”網站讓人防不勝防。泉港的林先生因為個人信息泄露,工資卡上的1萬元消失得無影無蹤。更悲催的是,他起訴銀行,要求賠償,后因證據不足,他自身撤回起訴。
(新華社)
案情 萬元存款被轉走 訴銀行要求賠償
去年5月份,泉港的林先生到福州出差,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他隨身攜帶的銀行工資卡上的1萬元不翼而飛。這對他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身處異地、卡在身上、家人未動……卡里的錢居然就這樣沒了。
林先生立即趕回泉港向銀行工作人員反映,得知1萬元共分六次被轉往網易寶,奇怪的是他并未收到一條錢被轉走的信息。于是他到泉港公安分局報案,在排除自盜或家屬盜取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以信用卡詐騙罪正式立案,但迄今未能破案。
過后,林先生一直同銀行交涉,但一直沒有解決。無奈之下,今年3月份,林先生將銀行起訴到泉港法院,要求銀行償還他被盜的1萬元存款。
銀行 根據網易寶指令 扣款不存在過錯
受理該案后,張法官立即與銀行工作人員取得聯系并了解情況。
銀行反饋,林先生被盜的1萬元是通過網易寶支付平臺轉出的,銀行是根據網易寶公司發送的指令完成扣款。銀行同時向網易寶公司咨詢,得知開通網易寶使用的用戶名必須與綁定銀行卡的賬戶名一致,且綁定銀行卡時需要手機驗證碼,而該手機號也必須與客戶預留在銀行及網易寶的手機號一致。所以,在銀行卡、密碼及手機都是由林先生本人持有及保管的前提下,只可能是林先生或其家人以其名義開通了網易寶并完成支付。
銀行表示,自身對林先生的賬戶密碼并不知情,因此1萬元被盜的責任不在于銀行,是林先生自身不當的行為讓個人信息泄露而導致存款被盜。另外,銀行方面還提出,林先生的存款被盜發生于去年5月份,他等到當年7月份才到公安局報案,這段時間林先生的這張銀行卡仍有多次資金交易活動,表明他對銀行卡的安全狀態是沒有異議的。對于林先生將銀行推上被告席,銀行深感無奈。
網易寶 疑遭“釣魚”網站 用戶自身要擔責
那么,網易寶又有什么說法?法官也與該公司取得聯系。
網易寶反饋,林先生確實有開通網易寶快捷支付服務,賬號及密碼均是由他本人保管;且根據網易寶服務協議約定,未妥善保管賬號及密碼而導致賬號被第三人使用的責任在于用戶;林先生一事中,網易寶公司也是根據他的操作進行支付,因為在轉賬前,會將驗證碼發到用戶預留的手機號,用戶確認后才會進行下一步操作,所以網易寶公司在支付過程中不存在過錯。
該公司表示,根據公司的技術追蹤,發現此六筆支付的ID是在福州,這說明林先生可能誤入釣魚網站而導致個人信息被盜取,從而被疑犯轉走錢款,公司也因懷疑是他人侵入系統而向泉港公安分局報案。
結果 因自身原因泄露個人信息 用戶撤回起訴
經法院調查,林先生確實有開通網易寶支付賬號,賬號及密碼都是他自己保管;他被盜取的1萬元支付地是在福州,當時他確實在福州出差;此外林先生對于他是否有點擊網頁彈出的鏈接的詢問也沒有正面回應。
法官向林先生詳細解釋了網易寶的支付過程,并向他釋明若因自身原因導致個人信息泄露而被犯罪分子利用,由此造成經濟損失應由他自身承擔。對此,林先生表示理解,于是向法院撤回起訴。(記者 黃墩良 通訊員 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