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9日訊 (通訊員 黃秋芬 閩南網記者 張凱航) 昨日下午6時10分,永春交通執法大隊接到縣住建局的電話,稱他們正在S206線永春南環路段尾隨跟蹤一部普通廂式貨車超越許可范圍運輸危險品(液化氣)的車輛,請求支援。
永春交通執法大隊立即就近調派剛從達埔聯合整治黃標車行動結束返程的執法人員前往現場。執法人員一邊與住建局電話聯系確認方位,一邊快速調轉車頭駛向目的地。
昨日下午6時25分,執法人員與住建局人員碰頭進行信息交接,確認一部貨車上裝有大量的液化氣。隨后,執法人員一路追擊,但當事駕駛員有所警覺,將車輛一路駛向小路。此時,外面正下著暴雨,路面泥濘不堪,視線模糊,減緩了追擊的進度。6時39分,執法人員追到該車,發現車輛被遺棄在小路上,周邊未發現當事駕駛員的蹤跡。
為快速鎖定證據,執法人員立即與交警部門聯系查詢該車車主的聯系方式,并電話聯系當事車主,要求其到現場配合調查。
經勸說,10分鐘后,當事駕駛員渾身濕噠噠地出現了,并主動配合了執法人員的調查取證。經查實,該車系為持有道路運輸證的普通廂式貨車,運載液化氣有14.5公斤裝的73瓶、14公斤裝的16瓶,累計運載1282.5公斤的液化氣,屬于超越許可范圍運輸危險品。
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