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統戰部、省教育廳等單位聯合發出通知,明確我省將依托一批具有創業經驗和社會責任感的成功企業家,法律、專利、財務、金融界和創業投資、管理咨詢領域的行業專家,建立福建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導師隊伍。
導師的主要職責包括參加高等學校創業實踐活動,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導向性、專業性、實踐性咨詢和輔導服務,指導大學生創業,提高大學生創業的基本技能;到高校授課或開設創新創業講座;參加省教育廳、省委統戰部、省工商聯和省光彩會組織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公益活動等。
各高校從導師庫中選擇合適的導師人選,主動聯系,商談合作意向,在雙向選擇的基礎上,簽署創新創業指導協議,報省教育廳備案后,正式聘任為學校創新創業導師,聘期一般為三年。
省教育廳對導師庫實行動態管理,對在大學生創新創業指導活動中表現積極的,予以續聘;對不能勝任指導工作或多次無故不參加創業指導活動的,取消導師資格。(記者 鄭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