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學校操場,給村支書的兒子辦婚宴。勉縣老道寺鎮長林小學校長被誡勉談話;季寨村村支書田某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勉縣老道寺鎮季寨村村支書田某為兒子辦宴席,在12月9日和10日一個小學的操場上連擺兩天宴席。
“確實占用操場辦了喜宴,在操場跑道這個地方搭了100多平方米的棚子。”12月16日,老道寺鎮常林小學校長劉某對華商報記者說,之所以出借學校操場,是因為季寨村對學校建設提供過很大幫助,田某家又和學校操場僅一墻之隔。
劉某稱,考慮到12月10日是周六,學生不上課,他才允許在操場上擺喜宴的。12月9日晚,學生放學后,田某利用學校操場辦了十多桌酒席,招待村上前來幫忙的村民,第二天辦了20桌,用來招待女方親友。
調查
兩天擺酒席46桌
收59名服務對象禮金12900元
接到舉報后,勉縣和老道寺鎮兩級紀委迅速介入調查。
田某接受調查時說,按照農村習俗,兒子結婚前一天,他在學校操場辦了26桌酒席,招待村里人和前來幫忙的親戚朋友;12月10日兒子結婚當天,擺了20桌酒席,用來招待女方親友。
最終,勉縣和老道寺鎮兩級紀委調查后確認,村支書田某在為兒子操辦婚事當中,兩天擺了46桌酒席,共收取160名親朋好友禮金48200元,其中收取59名服務對象的禮金共計12900元,縣鎮紀委已經責令其退回。
“正席標準是350元/桌左右,不含人工和煙酒,頭天晚上的標準是160元/桌左右,紀委批了可辦20桌,在桌數上已經超標了。”老道寺鎮紀委相關負責人說。
鎮紀委相關負責人說,經初步調查,田某身為黨員,在擔任村支書期間,占用學校公共資源操辦兒子婚禮,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屬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
而對于老道寺鎮常林小學把學校操場借給田某辦喜宴的行為,勉縣教體局相關負責人說,目前他們已對小學校長劉某進行了誡勉談話,責令做出檢查。(記者 周金柱責任編輯 白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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