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解析:
經辦本案的市中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高廣鶴分析,在本案中,王青長期忍受校園暴力的痛苦,在這個過程中,他的權利沒能找到一個途徑得以維護,同時心理上的壓力也沒有得到排解,所以才會導致對施暴者采取過激的反擊行為,而這種反擊行為往往就是以暴制暴,甚至觸犯法律。
“引起校園暴力的誘因很多,既有來自社會的,也有來自家庭和學校方面的。讓孩子遠離校園暴力,最關鍵的還是來自家庭的力量。”高廣鶴說,家長最了解孩子,應當時刻關注他的心理,觀察他是否存在施暴傾向,或有無被欺凌情況。當孩子出現下列情況:攻擊性強或容易激怒;特別在意自己的受歡迎程度,喜歡主導和控制別人;認為暴力是有效的手段;結交的同學、朋友中有欺凌他人者,這時家長一定要及時介入。多溝通少打罵,必要時可尋求心理輔導專家的協助,以矯正孩子的暴力行為。
如果孩子有被欺凌現象,更要及時發現,防止孩子受到更大傷害。如果孩子看起來很沮喪或焦慮,但回避說清具體發生了什么事;身上出現不明傷口或淤青;學習用品或衣服常莫名損毀;學業明顯退步,找借口不去上學;常額外要零用錢,當孩子出現這樣的表現,家長應當搞清楚孩子是否受到校園暴力欺凌,如果真的出現,一定要告訴孩子暴力不會自己停止,鼓勵孩子勇敢地說出來,并第一時間聯系學校及時處理,必要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