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稱尚文強因心臟急速衰竭死亡
根據警方調查,尚文強是項城八中八(2)班一名男生,現年13歲,是項城市千佛閣辦事處尚營村人。2016年10月19日17時16分(課間休息時間),尚文強在教室門前走廊與同學嬉鬧,并與學生鄺某某互有拉扯。17時18分尚文強突然倒地。學生秦某立即報告班主任從老師,從老師見狀掐其人中,并撥打120,同時安排學生報告校長,校方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17時23分,120急救車趕到后,醫護人員對尚文強進行現場急救,并送往市人民醫院搶救,校方及其家人也隨車前往。18時50分,尚文強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后,校方撥打了110報警電話。110指派刑偵大隊和花園派出所出警處置。經公安機關初步調查,法醫對死者尸表進行檢驗,未發現明顯外傷。
"我局接到學校報警后,迅速展開調查,并及時邀請上級公安機關介入指導工作。"今年1月9日,項城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稱,為查明死因,公安局嚴格按照程序規定分別委托相關機構對死者尚文強作尸體檢驗和病理、理化檢驗,鑒定意見為:"死者尚文強符合和他人嬉鬧過程中身體受到刺激(如敏感部位輕微外力、驚嚇、恐懼、喜悅等)引起機體主要器官(心源性)應激調節功能急性衰竭而死亡。"
項城市公安局表示,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公安局于2016年12月26日將該鑒定意見告知死者尚文強的法定代理人。綜合全案證據,公安局認為:尚文強與鄺某某的嬉鬧行為刺激尚文強機體主要器官(心源性)應激調節功能急性衰竭而死亡,但鄺某某不具有傷害他人的主觀故意,且鄺某某未滿十六周歲,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公安局于2016年12月27日對尚文強死亡一案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