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江西手機報記者從鄱陽縣紀委獲悉,因工作推諉、消極應對的鄱陽縣水利局辦公室主任劉國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免去辦公室主任職務;鄱陽縣水利局建設與管理股股長程池元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并被免去建設與管理股股長職務。在邊遠山區水庫檢查防汛工作,手機信號不穩定未接到記者電話的鄱陽縣水利局局長高揚負主體責任,受到誡勉談話。
4月21日,江西手機報記者多次撥打高揚電話未果,隨后記者撥打劉國南手機,向其反映該縣凰崗鎮石口橋年久失修情況,劉國南說自己是辦公室主任只負責辦公室工作,工程不歸其管,不方便代傳達意見,更無權派人去現場核查。直到事件被曝光后,劉國南、程元池二人都沒有向局領導匯報。之后,記者又撥打程元池電話,向其反映危橋問題,程元池稱沒人沒車,不方便下鄉檢查。經核實,該局有公務車4輛,工作用車可隨時申請調配使用。他們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工作推諉、消極應對,決定對以上三人進行問責,并在全縣予以通報。
(原標題為《“鄱陽縣官員稱沒公車不便去看危橋”續:兩人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