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現(xiàn)代快報
閩南網(wǎng)5月21日訊 “16年過去了,鹽城市政府至今都沒有歸還修建新長鐵路的借款。”近日,有江蘇鹽城市民如此反映。1996年,鹽城市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向全市百姓借款約1.1億元。2005年,新長鐵路建成投入運營。按照承諾,此時開始還款,到2008年就要還清。但新長鐵路至今已運營7年,還款還沒開始。不少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奔走呼吁還款,但每次得到的答復都是:“市政府很重視,會盡快解決這一問題。”
有人曾被扣掉半個月工資
當年,鹽城方圓1.5萬平方公里“地無寸鐵”,物資全靠船舶運、汽車拉,運量有限,嚴重制約了經(jīng)濟發(fā)展。1992年,國家計委批準新長鐵路列項,自江蘇徐州的新沂至浙江長興,全長561公里,其中鹽城段157公里。按照計劃,新長鐵路由國家和地方合資建設。由于政府財力不足,鹽城市開始發(fā)動了這場聲勢浩大的借款行動。文件顯示:鹽城市政府當時籌資全部采取借資的形式。“所借資金在鐵路5年建設期間不計息,鐵路運營后按銀行同檔利率分3年還本付息。”
據(jù)悉,行政事業(yè)單位所有人員(含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按正市級1000元、副市級800元、縣處級600元、科級400元、一般工作人員(包括工人)200元的標準借資。市直各類企業(yè)的干部職工,按收入總水平借資,最高是400元,最低是100元。金融、電力、郵電、煙草系統(tǒng)按人均600元借資。市直私營業(yè)主、個體工商戶的借資,按照市政府下達的總額,由市工商局具體實施。
今年5月9日,鹽城東臺市安豐鎮(zhèn)60歲的居民顧斌(化名)介紹,他本人原來在當?shù)匾患移髽I(yè)上班。1996年2月份的時候,單位的會計直接從工資中扣掉了200元,說是要修新長鐵路,這筆錢屬于借款。“根本就沒有問我是否同意,直接扣掉的。”隨后,單位的會計遞給了顧斌一張“江蘇省鹽城市鐵路建設資金”的專用收據(jù)。和單位的幾十名職工一樣,顧斌的錢就這樣被“悄然”借走了。這200元錢,在當年,可是很多普通職工半個月的工資。
“快了,快了!”到底啥時候還錢?
鹽城市交通運輸局提供的數(shù)據(jù)顯示,“1996年,鹽城市向社會借資籌集鐵路建設資金1.121705億元,社會捐助資金74.5萬元。合計籌資1.129155億元。”
鐵路雖然通了,但當年為修鐵路“勒緊褲腰帶”過日子的一些鹽城市民心里卻并不暢快,因為他們至今都沒有得到關于歸還借款的確切時間。
鹽城市鐵路辦副主任王錚說,新長鐵路直到1998年才開工建設,2005年7月正式投入運營。“建設工期長,鐵路開通后運營的效益并未達到預期的結(jié)果,因而造成兌付上的困難。這錢并不是不兌現(xiàn)。目前,還款的方案已基本審定,并已上報市政府最終審定。目前正在研究兌付的具體細則。”
今年5月9日,面對記者,鹽城市交通運輸局的答復依然是:“只能說是快了,會盡早兌現(xiàn)還款承諾。”
中國法學會會員、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茂通律師說,這實際上是地方政府利用公權(quán)力強行攤派的違法行為,從一開始就違背有關人員的個人意志。當?shù)卣辛x務及時歸還借款,這和鐵路運營部門的經(jīng)營狀況沒有任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