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1日,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政協原常委崔建平受賄一案。
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11月至2024年7月,被告人崔建平利用擔任菏澤市委副書記,濰坊市委副書記,濰坊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山東省政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用地審批、工作調動、寫字樓出租等事項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所送現金、股權、房屋、車輛等財物折合人民幣2142萬余元,其中943萬余元未實際取得。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崔建平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崔建平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崔建平進行了最后陳述,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20余人旁聽了庭審。
來源:煙臺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