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民事案例,涉及家風文明、職場文明、婚戀文明、出行文明等方面。
相關典型民事案例
案例一:梁某宸訴蔣某婚姻家庭糾紛案
父母為規避支付撫養費而放棄繼承的,被撫養人有權請求確認放棄繼承無效。
案例二:張某訴某科技公司締約過失責任糾紛案
用人單位發錄用通知后無故取消錄用導致勞動者從原單位離職后失業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三:吳某訴廣東某食品公司勞動爭議案
勞動者有職場性騷擾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案例四:肖某訴周某不當得利糾紛案
隱瞞已婚事實從戀人處獲得大額轉款的,應依法返還。
案件五:郭某訴某餐飲公司、某商業管理公司健康權糾紛案
低頭看手機踩空摔傷的,無過錯的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不擔責。
倡導家風文明
養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基本義務,是最基本的家庭倫理道德。案例一中,夫妻離婚后,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放棄繼承、逃避履行撫養義務。審理法院依法支持被撫養人關于確認放棄繼承無效的請求,引導父母自覺履行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職責,倡導家風文明,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倡導職場文明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既需要用人單位重信守諾,尊重和維護勞動者權益,也需要勞動者遵規守紀,恪守道德底線。案例二中,用人單位向求職勞動者發出錄用通知書,勞動者辭去原工作后又通知勞動者取消錄用,導致勞動者失業。審理法院認為,用人單位取消錄用有違誠信原則,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勞動者損失2萬元,引導用人單位誠實守信,自覺維護勞動者權益,營造良好就業環境。案例三中,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存在多次性騷擾行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審理法院認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無不當,駁回勞動者關于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訴訟請求,向職場性騷擾行為說不,依法保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營造安全文明的職場環境。
倡導正確婚戀觀
婚戀關系中,以誠相待才能情有所歸。借婚姻索取財物被法律所禁止,隱瞞已婚事實通過戀愛關系騙取錢財也為法律所否定。婚戀中騙取錢財,不僅損害另一方財產權,也耽誤其時光、損害其情感。案例四中,周某隱瞞已婚事實通過婚戀網站與離異的肖某交友、戀愛,雙方間互有轉款,在扣除小額和贈予款項后,周某多收取肖某轉款24萬元。審理法院判決周某返還該款項及利息,依法保護受騙方的合法權益,倡導誠實守信,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婚戀觀,促進家庭和諧、社會安定。
倡導安全文明出行
安全文明出行是保障行人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的關鍵。有人在出行中,對自身安全未盡必要注意義務,或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害后,無端向他人追責,既違背法治精神,也不符合安全文明出行要求。案例五中,“低頭族”持續低頭看手機,踩空摔傷,反要求某餐飲公司、某商業管理公司共同賠償醫療費,被駁回訴訟請求。賓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應限定在合理限度內,在其對損害無過錯的情況下,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安全每一步,每步都算數。每位行人首先要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如果因自身原因造成損害,應當自行擔責,不應無端歸責他人。
(總臺央視記者 張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