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孩子河邊洗手,一股“洪水”涌來,5歲女童小王來不及跑開,被卷入水中溺亡。21日上午10點左右,事發龍巖武平縣桃溪鎮。這股“洪水”來自于上游的十幾公里的新豐水電站。家屬質疑,水電站放水未提前通知,河邊并沒有警示標志,應對女童的死負責。
武平桃溪鎮當地政府稱,目前,政府已介入協調此事,但水電站方不承認有責任,建議雙方走法律途徑。
一個可愛的小女孩就這樣去了
事件 女童被“洪水”沖走
小王的家,在桃溪鎮湘里村,緊挨著桃溪河。21日,4個小孩結伴來到河邊洗手。就在他們準備往回走時,上游一股“洪水”將小王卷走。
聽到這個消息,周圍鄉親都丟下手中的活,匆忙趕往河邊。“河水很急,很深。”小王的姨媽王女士說,很多人跳入河中,幫忙尋找女孩的下落。兩個小時后,水位慢慢降低,村民才在事發地下游撈起小王冰冷的身體。
此后,小王被送往衛生院搶救。不過,由于長時間溺水,沒能搶救回來。王女士說,外甥女的父母不在家,由其奶奶照顧,下水時,奶奶正在家中洗衣服。
回應 電站稱沒有責任
王女士說,平時這條河水很淺,沖走外甥女的這股“洪水”,是上游的新豐電站放的水,事發后,家屬找到電站方,電站方也承認當天早晨有放水。
王女士說,電站發電放水沒有規律,也沒提前通知,河邊也沒警示標識,對于外甥女的不幸,應承擔責任。但電站方答復稱:“沒有責任,會補償安葬費。”
據了解,新豐電站事發后向桃溪鎮司法所、派出所出具了一份答復書,稱放水與小孩溺水相隔4小時以上,不存在告知,小孩的溺亡純屬監護人失責造成,與電站沒有任何的關聯。
昨日,導報記者聯系新豐電站相關負責人鐘某,對方始終沒接電話。
就小王溺亡一事,昨日,桃溪鎮劉鎮長表示,政府已多次組織雙方進行協調,但水電站一方始終堅持“沒有責任”,協調進展不順。
劉鎮長表示,如果雙方不能協調下來,建議他們走司法途徑解決。
律師說法
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毛漢青律師認為,本案中,受害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義務,存在一定過錯。同時,如果水電站在開閘放水前未及時向社會發布水情信息和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也是存在一定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不過,這需要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