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出事車輛的保險公司在這起事件中應該也會被列為被告,但是否承擔責任,要看庭審結果。
建 議
家長要告訴孩子哪些事情不能做
就在昨天,現代快報報道了一個12歲的六年級孩子,用爸爸通過微信(孩子有微信,還有自己的銀行卡)轉給他的1萬多元,偷偷買了兩只寵物飛鼠,而不是如爸爸預想的那樣,將這筆錢轉給鋼琴課老師。
這樣的“熊孩子”讓人覺得成熟太早、膽子太大。更重要的是,當爸爸的,膽子似乎也很大。
1年前的2015年12月21日上午,一個心懷“賽車手”夢想的13歲男孩,在南京城掀起了一場“尋人風暴”。最后經過廣大車友和交警的努力, 偷拿了備用鑰匙獨自駕駛邁騰出門的東東(化名)被找到了,所幸沒釀成什么事故,人也沒事,但車多處被擦傷。其行駛軌跡是從芳草園小區附近出發,途經鼓樓 區、玄武區以及秦淮區等。孩子自稱從小喜歡車,看著父母開車就學會了。
南京師范大學兒童發展與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殷飛表示,太倉這起悲劇給他的第一個疑惑就是,11歲的孩子怎么會開車的?
“我們身邊的‘熊孩子’越來越多,但‘熊家長’造就了熊孩子。我們不時能看到把孩子抱在方向盤上開車的,自己坐旁邊讓孩子開車的等等。這些都是缺失起碼教養和訓練,缺乏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可以說是沒有‘邊界’。”
“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做父母的一定要知道從小教育的責任。”殷飛說,普法教育應該從家庭開始,家庭是啟蒙場所,孩子要從小學會尊重規則,而不是因為害怕某個人某件事而“學乖”,學不會尊重規則的孩子,一旦有松動的環境就可能妄為導致出事。
殷飛認為,這一起事件,從不同角度可以有各種分析。傳統“熟人社會”逐漸喪失的情況下,孩子成長的環境也許有點“獨”和“野”,但是缺少傳統環境的情況下,孩子至少要懂得哪些事不能做,家長首先就要懂得這些道理。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員、家庭教育首席專家孫云曉在接受采訪時曾說過,少年兒童特別容易模仿,心理學做過這樣的實驗,少年看了和平的電影回來之后行為反應比較平靜,看了暴力電影之后,出現攻擊行為的概率就較大。
現在,網絡上、電影中,暴力美學依然盛行,飆車大戲屢見不鮮。這也是非常值得加以關注的。此外,孫云曉提出,孩子容易犯錯、犯罪,特別重要的一 個因素是父親教育的缺失。未成年人罪犯者中,跟父親關系糟糕的比例非常高,這是非常突出的一個特點。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母親的作用往往是培養親密感,而 父親給孩子的影響是責任感、獨立、遵守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