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老板和司機昨日同臺受審
庭審實錄
老板承認叫司機一趟拉完孩子
事后,李某某和符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送審查公訴。昨天上午,官渡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校車超載入刑案。官渡區檢察院檢察官說,校車關系到幼兒園孩子們的生命安全,而李某某、符某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交通法規,其行為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責。兩名被告人均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無異議。
第一被告李某某說,那幾天大板橋經常下雨,由于路難走,來幼兒園上學的孩子非常少。于是,她告訴司機開著校車去接孩子。幼兒園正常上課時間是上午9點,平常都是接兩趟。但由于當天上午下雨,如果跑兩趟,等到把所有的孩子接到學校將是10點多,她于是吩咐司機符某,如果一趟能拉完就跑一趟好了。
司機符某證實了李某某的說法:他到這所幼兒園開校車兩三個月時間里,這是第一次超載。事發當天上午下大雨,他打電話給幼兒園老板李某某,老板說一趟車就把孩子接到幼兒園,不用分兩趟跑,于是他就照辦了。
在最后陳述時,李某某落下了悔恨的淚水。她哭著說,她也是一個農村孩子,剛從學校畢業踏入社會,就從別人手里轉手經營這所幼兒園,目的是想承擔一份社會責任,她也很想把幼兒園辦好。事發時,她懷孕在身,如今,孩子已經出生兩個月了。作為一名母親,她已經明白了當初犯下的錯誤。她表示,愿意多交罰金來彌補過失。她懇請法院看在她是初犯、真心悔改的份上,給她一次改過的機會,判處她緩刑。
符某也表示,他已認識到了錯誤,請求法院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