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題:12月起,這些民生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連鎖企業監管新規、首個專門針對校園配餐的國家標準、“舊國標”電動自行車全面停售……12月1日起,一批事關民生的重要法律法規施行。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施行,針對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和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監管進行完善,釋放出強監管信號。
更好守護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安全,國家對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實行許可制度;明確發貨方、收貨方、承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者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記錄、運輸容器清洗憑證等單據;重點液態食品目錄由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對未經許可從事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的違法行為設定嚴格的法律責任。
更好保障嬰幼兒配方液態乳品質和安全,將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納入注冊管理,規定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同一企業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液態乳,并規定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當前,一些連鎖餐飲企業總部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懸空、管理水平不高。有的企業總部只收取擴張費用,對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寬松軟”甚至根本不管,甚至有門店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給行業形象帶來了負面影響。
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規定首次明確了餐飲服務連鎖經營、企業總部、分支機構等的定義,著重解決過去由于認定標準不統一導致的“監管對象不明確”問題。
企業總部對門店“管理寬松軟甚至根本不管”怎么辦?規定重點細化了企業總部應當承擔并落實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企業總部每年必須將一定數額的營業收入用于食品安全管理,并對由于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承擔責任。
“出了問題相互推諉”怎么辦?規定明確界定了企業總部、分支機構、門店各自的食品安全責任。企業總部應當發揮統籌管理作用,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和機制。
連鎖餐飲企業“不知道怎么管門店”怎么解決?規定明確,企業總部應當制定原料采購、進貨查驗、加工制作等操作規程,通過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臺等方式,保障食品安全,及時發現和消除風險隱患。
傳統監管模式下,校園餐問題很多是在事后暴露,如何加強事中監管、事前預警?
我國首個專門針對校園配餐的國家標準《校園配餐服務企業管理指南》12月1日起實施。這一標準適用于為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提供學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務的校園配餐服務企業,明確了食譜及原料管理、加工制作、備餐與配送、用餐服務、服務評價改進、應急處理等規范指引,為校園配餐服務企業的合規管理提供標準化指導。
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于今年9月實施。根據國家認監委關于嚴格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12月1日起,各電動自行車指定認證機構對依據舊版本標準出具的有效CCC認證證書全部予以注銷;對依據舊版標準出具、處于暫停狀態且不能恢復有效的CCC認證證書全部予以撤銷。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自認證證書注銷、撤銷之日起不得繼續銷售。
新標準通過優化電動自行車防火阻燃技術指標,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通過完善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防篡改技術指標和檢測方法,有效防范非法改裝;同時,鼓勵安裝后視鏡、轉向燈,提高車輛行駛安全性。
新規實施后,消費者如何選購新車?看CCC認證。出廠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獲得認證并在車身上標注CCC標志,表明這輛電動自行車經過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可以放心購買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