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兒要辦小學入學手續,房產證卻抵押給他人,一時無法拿回;情急之下,男子竟偽造了一張房產證,蒙混過關。假證被相關部門發現后,該男子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提起公訴。近日,福州晉安法院依法審理此案,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據介紹,2013年7月下旬,吳某的女兒要辦理小學入學手續,但吳某將自己的房產證抵押給他人,一時無法拿回。抱著僥幸心理,吳某撥打了路邊辦證小廣告上的聯系電話,偽造了房產證。而后,他用假證蒙混過關,讓女兒順利入學。2016年3月,吳某再次使用這張偽造的房產證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手續時,被福州市房屋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發現。 (記者 朱敏敏 通訊員 陳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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