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妻子與同村一男子有染,丈夫趁情敵不備用棍子將他打成重傷,最終鋃鐺入獄。近日,荔城法院以犯故意傷害罪判黃某海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一次性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費共290593.93元。
據介紹,去年底的一個晚上,懷疑妻子給自己扣“綠帽子”的黃某海,在10時許,到情敵位于荔城區西天尾鎮的家附近蹲點,手持事先準備好的木棍等待對方出現。毫不知情的受害人從外頭回家時,黃某海突然跳出,拿起木棍就往他身上用力敲打,造成其左側第10、11、12肋骨骨折、創傷性脾破裂、胰破裂及身體多處挫擦傷。經鑒定,被害人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海都記者林養東 通訊員 辛輝)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福鼎市:赤溪村新氣象2025-12-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