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檢察屏障” 護藍天清水
近年來,莆田市涵江區檢察院緊緊圍繞福建省建設國家級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和生態文明試驗區戰略部署,堅持以司法辦案為中心,不斷打造“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模式,努力為民眾構建“清新美麗涵江”。

檢察官現場查看補植復綠情況
主動作為
嚴查嚴打遏制生態犯罪
“依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是檢察機關助力‘藍天清水’的必要保障,更是義不容辭的職責。” 涵江區檢察院檢察長吳建偉說道。
該院檢察官在對區環保局2013年至2015年間的132件環境污染行政處罰案件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涵江區白塘鎮上梧村村民李某開設的電鍍生產點,將未經處理的電鍍廢水隨意外排,濃度均超過排放標準限值3倍以上,該行為已經涉嫌污染環境罪。
涵江區檢察院遂向區環保局發出《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當天,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對該案立案偵查。日前,該院依法向區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6萬元。
同時,該案也成為涵江區檢察院建立“兩法銜接”平臺以來首例獲宣判的污染環境立案監督案例。
2015年年底,涵江區檢察院以“清水藍天”環保專項活動為契機,積極聯合區環保局、公安分局等部門對違法排污的違規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共發現違法排污企業25家。“同時,在環保部門查處涉案企業時,我們向其在提取、固定證據等方面提出一些意見,旨在有效幫助提高案件質量。”吳建偉說道,
今年以來,涵江區檢察院先后向企業、公安、建設局、鄉鎮等部門發出破壞生態資源個案、類案監督檢察建議共14份,促使相關單位開展專項整改以及完善管理制度。
深挖細查
集中力量強化監督力度
“通過巡回檢察等方式, 我們發現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湄渝高速涵江段非法占用林地現象比較突出。”去年,檢察官們在實地走訪中了解到,湄渝高速涵江段有3個標段的施工單位在尚未辦理占用林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修建碎石場、鋼筋加工廠、混凝土攪拌站等工程,造成林地毀壞約100畝,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據此,涵江區檢察院先后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通知立案書》。目前,該案已移送審查起訴。
這是涵江區檢察院依托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深入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的一個側影。
今年以來,涵江區檢察院集中力量對生態環境執法領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問題開展排查,共監督環保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污染環境案件1件1人,直接監督公安機關立案4件4人。
補植復綠
創新措施打造生態檢察
近年來,涵江區檢察院積極主動加強與公安、林業部門對接,采取召開座談會、現場考察、調研等方式,主動形成由林業部門牽頭、以當事人為主、涵江區檢察院監督的工作機制。
“針對情節輕微、且積極補植復綠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對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針對需要判處刑罰的犯罪嫌疑人,將補植復綠作為重要的量刑酌定情節。” 吳建偉向記者介紹。
今年1月,涵江區白沙鎮村民謝某未按林木采伐許可證的范圍,砍伐了涵江區白沙鎮澳東村“東方山”準備用于建設生物防火林帶中的林木馬尾松,被砍伐原木為501根,立木蓄積量為27.9596立方米,原木材積為20.9697立方米。4月,該院審查起訴謝某涉嫌濫伐林木罪一案,鑒于謝某主動投案,積極異地補植苗木約500株,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決定對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記者 林振華 實習生 陳漢兒 通訊員 吳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