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2日訊 莆田秀嶼區湄洲鎮一男子到山村相親,在和女孩子到水庫邊玩耍時,不幸被漁網絆倒掉到水里,由于不識水性而溺水身亡。1個多月前,在城廂區常太鎮的常太水庫發生了這樣一起意外事故,家屬質疑水庫四周無警示標志,當地政府存在監管缺失。常太鎮政府表示,該起意外責任并不在鎮里,鎮里為此還花了近萬元,請人打撈死者,后來還積極撫恤家屬,前晚和家屬達成善后協議,鎮里給予死者家屬人道主義補助3萬元。
家屬:和女友摸田螺 被漁網絆倒入水
據家屬介紹,死者曾海生今年26歲,是秀嶼區湄洲鎮人。7月28日當天,小曾和朋友一起到常太鎮的相親女子小潘家玩耍。在吃完午飯之后,眾人來到常太村的常太水庫邊上釣魚,小曾和小潘兩人就在水庫淺水處摸田螺。當天下午1時許,小曾在水里突然被漁網絆倒而后仰入水,由于不識水性,沉入水中不知去向。
事發之后,同伴報了警,當地公安和消防部門趕到現場,由于設備不足無法潛水打撈,一直到次日,死者遺體才被專業水下搜救人員打撈上岸。死者家屬認為,水庫周邊并無設立警示標志,邊上卻有一個階梯,人們很容易從此進入水庫玩耍。水庫水淺處只到腳踝,可邊上卻深達十來米,如果對水庫不了解,進入游玩很容易發生意外。
鎮政府:當事人作為成年人 應對自己行為負責
據了解,死者父親是殘障人士,母親是環衛工。小曾較早出來打工,此前一直是在外地,剛回來莆田不久,不想卻發生了意外,他的離去使本就困難的家庭生活更為艱難。昨日,記者來到常太水庫,發現除了在通向水庫的一處橋下設置了一塊警示牌,其他位置并無任何警示標志。這塊警示牌看上去較新,可上面的落款日期卻是2011年,死者家屬稱,事發時并無該警示牌。
常太鎮吳鎮長介紹,常太水庫是一個小山塘,屬于村里的,鎮里給予指導,該水庫此前有設置警示牌,今后將在四周加強警示標志的設立。該起意外發生之后,鎮里前后請了3批專業人員,花了近萬元,最后由專業人員在水下十來米深處找到死者遺體,這些打撈費用都是由鎮里出的。而該起意外,責任并不在鎮里,當事人作為成年人,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紤]到死者家庭困難,前天晚上鎮里已和死者家屬達成善后協議,鎮里給予對方人道主義補助3萬元。(海都記者陳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