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安溪縣人社局獲悉,2024年繳納靈活就業社保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符合條件的人員按照2024年度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額的三分之二給予補貼。
據悉,此次社保補貼對象包括以下9類人員:“4050”失業人員(指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女性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城鎮失業人員);持有第三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人員;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人員(以失業登記日期為準,后續無就業記錄);已參加失業保險并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新被征地農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在福建省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創業實名制登記的脫貧勞動力(原國定、省定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社保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以延遲退休年齡對照表為準)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享受補貼月數原則上累計不超過24個月;享受補貼月份從辦理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轉靈活就業登記,同時又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月份起算;享受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的補貼月數合并計算,即只申領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補貼其中一項或兩項同時申領的,均納入補貼申領月數計算。
申報日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人員請攜帶相關材料前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2號樓大廳10號窗口辦理(9:00-12:00,13:00-17:00),聯系電話:0595-23232174。
(記者 章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