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冬天,全家陸續搬離。
在“討還”房產過程中,兩姐妹查詢了機關、學校不得購租城市私有房屋的相關規定:
1984年8月11日,北京市出臺的《北京市貫徹實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第10條規定,機關、學校“不得購、租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租時,其所購、租的房屋在城區及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等近郊區的,必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審查批準,在遠郊區的,必須經房屋所在區、縣人民政府審查批準。
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房屋買賣管理暫行規定》第5條規定,“單位購買公房,必須有市級主管部門或區、縣人民政府批準的證明;單位因特殊需要購買私有房屋的,房屋在城區、近郊區的,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房屋在遠郊區的,須經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批準。”
區教委:房子已賣給學校,與陸家無關
1995年7月,豐臺區成教局、教育局、文教辦合并成立豐臺區教委,徐國勛擔任區教工委書記。1998年5月房子借用到期后,徐國勛告訴陸家,學校快不辦了,等不辦了就還房。2011年,長辛店職工學校停辦。
由于父母早已去世,2012年2月,兄弟姐妹6人協商辦理繼承,并共同委托陸秀媛、陸秀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