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12月1日起正式受理企業有關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產品配方的注冊申請。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產品配方注冊申請的受理、技術審評、現場核查等程序和要求,總體上與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保持一致。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施行,將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納入注冊管理。同步施行的還有市場監管總局修改發布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以及新制定的技術文件《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產品配方注冊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
“針對嬰幼兒配方液態乳水分含量高、營養成分豐富的特點,在原輔料微生物、產品穩定性控制等方面,監管部門提出了比嬰幼兒配方乳粉更加嚴格的技術要求。”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審評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一是對生乳中嗜冷菌、耐熱芽孢菌等原輔料微生物風險控制提出要求;二是與產品直接接觸的生產用水經處理至少達到飲用純凈水的要求;三是要求制定產品體系穩定的內控評價標準、評價指標及相應檢測方法等;四是對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無菌灌裝和后滅菌工藝的選擇,及其滅菌效果驗證提出具體要求;五是對產品標簽樣稿,要求標示開封后食用提示等指導警示信息。
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嚴審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產品配方的安全性、科學性,強化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生產經營全過程風險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線,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