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4日訊為防止農作物被野豬刨食,私設電網,卻不承想將路人吳某電死。昨日,記者從莆田涵江檢察院獲悉,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池某因作用較小,被依法免于批捕。
今年8月中旬,池某自家農田的地瓜被野豬刨食,鄰居林某得知后,提議在池某的農田里架設電網,池某同意了。8月底的一天,林某聽到變壓器發出聲響,知道架設的鐵絲網電到東西了,便把變壓器關掉。林某到現場查看后才知,電網將被害人吳某電死,而與吳某一同上山的老鄉也被電暈。(海都記者 林智 通訊員陳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