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25日訊去年8月份,因涉及湖南“7·1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莆田市城廂區運管所副所長唐志勇、運政股負責人陳建武立案偵查。昨日,記者從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獲悉,近日,法院對唐志勇、陳建武兩人涉嫌玩忽職守罪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被告人唐志勇、陳建武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督促事故企業落實客運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企業長途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工作監督檢查不力,督促企業落實凌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制度不力,未及時發現和查處事故企業的客車站外發車、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規行為,致使發生“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7·19’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但綜合唐志勇、陳建武在全案中所起的作用,又具有自首、沒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死傷人員的賠償善后工作已經完成等情節,故依法判處陳建武、唐志勇免予刑事處罰。(海都記者 陳盛鐘 通訊員游龍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