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仙游縣環保局獲悉,仙游縣遠大房地產有限公司因項目環評報告書被撤銷后,未及時補辦,且被責令停止施工后仍然施工,被仙游縣環保局罰款7萬元。海都記者了解到,今年環保部辦公廳《關于6起冒用環評資質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違法行為處理意見的函》(環辦環評函[2016]218號),通報了仙游縣綜合建材商業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冒用資質編制一事。該項目開發商為仙游縣遠大房地產有限公司,其委托福州通和環保有限公司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但是該公司冒用了環評資質。
環保部通報此事后,莆田市環保局召集會議部署調查,發現福州通和環保有限公司在沒有與天津大學正式簽訂合作協議的情況下,草率合作,冒用天津大學環評資質提供方便,負有一定的責任。
仙游縣環保局決定對福州通和環保有限公司在仙游縣綜合建材商業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合作編制過程中弄虛作假行為,予以通報批評,今后仙游縣環評市場不允許福州通和環保有限公司進入,該公司不得在仙游縣范圍內承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業務。
與此同時,仙游縣環保局撤銷了仙游縣遠大房地產有限公司該項目的環評批復,以及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函,并要求重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報環保局審批并及時辦理驗收手續。執法人員責令該項目停止建設,限在7月10日前補辦環評審批手續。
不過,7月11日上午,執法人員前往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仍未停止施工,逾期未補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立案處罰,并罰款7萬元。(記者 林養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