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17日訊記者昨從莆田市秀嶼區紀委監察局網站獲悉,日前,該區紀委通報兩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原計生管理員挪用10萬救助貸款
經查,2011年4月,時任大象村黨支部副書記、計生管理員兼報賬員的李文章,利用職務便利,假借10戶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計生戶名義申請貸款10萬元。當年10月,東莊鎮政府將幸福工程貸款10萬元撥付給大象村,李文章以發放計生戶幸福工程貸款名義造冊,并經村委會主任林清秀、原村黨支部書記李俊賢簽批后領取全部款項,用于其個人生意資金周轉。李文章違規挪用計生救助貸款,對此,林清秀、李俊賢監管不力,負有責任。
此外,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期間,經林清秀、李俊賢主持召開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大象村以他人名義違規套取東莊鎮家園清潔保潔員工資計10600元,由時任村報賬員李文章在賬外直接列支。2016年4月9日,東莊鎮紀委給予
李文章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林清秀、李俊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文章還因開設賭場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2016年6月7日,區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堤頭村原黨支書李玉森被開除黨籍
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間,經村兩委會決議,堤頭村以發放工作補貼名義,違規套取村集體資金計365658元在賬外列支。除用于村日常開支外,時任村黨支部委員(主持村黨支部工作)李玉森、時任村委會主任李光瑛(非中共黨員)、時任村委會副主任李元雷、時任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委員王金娥、時任村聘干、計生管理員(現村黨支部書記)李文清、時任村報賬員李元慶(非中共黨員)等6名村干部,以發放補貼名義將其中37760元予以私分。
此外,2004年至2012年,李玉森在擔任堤頭村村黨支部書記、黨支部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計11000元。2016年6月29日,區紀委給予李玉森開除黨籍處分,給予李文清、王金娥、李元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所得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李光瑛、李元慶二人有關問題移交東莊鎮進一步處理。(海都記者李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