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4日訊(通訊員 楊浩新 閩南網記者 柯嘉進)為做好機構改革“下半篇”文章,近年來,南靖縣堅持“三聚焦”,持續深化縣鎮兩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著力構建權責統一、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
聚焦主體責任,推動執法資源優化配置。壓實行業主管部門執法主體責任,推動執法隊伍承擔的行政執法職能回歸機關,縣級除保留的6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外,其他行政執法隊伍一律不再保留,承擔的執法職能回歸機關。同時,強化源頭治理,落實監管責任,著力將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有效提升行政資源使用效益。
聚焦片區聯合,推動執法力量協同高效。開展鄉鎮片區聯合執法,根據區域范圍、人口基數、產業特點、執法力量、執法體量和工作便利性等實際情況,將轄區11個鄉鎮劃分為4個聯合執法片區,選派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15家執法單位92名執法人員至片區一線參與聯合執法,有效解決了基層執法力量薄弱和執法專業能力不足問題。
聚焦履職清單,推動執法效能減負增效。嚴格落實上級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部署要求,開展鄉鎮履職事項清單編制工作。將縣直部門賦予鄉鎮的201項行政執法事項中專業性強、鄉鎮無力承接的155項收回,鄉鎮只保留能夠承擔且工作需要的46項行政執法事項,確保行政職權“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