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19日訊 吳劍雄撩起袖子,袖口像分水嶺一樣,隔開了黑白膚色。天沒那么熱了,但酷暑留給他的印記依然在。
作為社區民警,每天入戶訪察、信息采集、接警出警,讓他曬得黑黝黝。
“他常在中午接到警情或者有需要幫助的人,火急火燎就出去。”副所長黃杭州笑著說,吳劍雄沒有暖男的顏值,卻是個能把糾紛化玉帛的暖男,每天至少介入兩三起大大小小的調解,家事不和、鄰里矛盾,還有各種因利益而起的爭執,他總能沉住氣,耐著性子,幫忙協調處理。也正是對工作的這份執著勁,吳劍雄先后被評為“全省社區警務工作先進個人”,榮立個人三等功2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和嘉獎多次。

候選民警 吳劍雄
吳劍雄,37歲,警齡15年,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鯉中派出所社區民警。
女子匯錯80萬
折騰一下午幫找回
2014年4月8日中午12點多,有個30歲左右的安徽女子趕來鯉中派出所,急得話都說不清楚,正要吃午飯的吳劍雄放下碗筷。
女子姓潘,一個疏忽將準備買房的80萬元積蓄,錯匯給泉州的陳女士,聯系銀行查到匯錯賬戶戶主的身份證號后,連夜從安徽趕來泉州。
飯顧不上吃,吳劍雄立即和潘女士一起往陳女士家中趕,可敲了半天門無人應,陳女士電話也無法接通。見此景,潘女士又多了幾成焦慮。
吳劍雄向物業問來陳女士丈夫肖先生的電話,可被當騙子掛掉,于是折回派出所,向領導匯報并開介紹信后,馬不停蹄趕去肖先生的單位。經過半個多小時的溝通,肖先生終于相信,他說,由于工作關系,妻子出差不便與人聯系,但若妻子真收到這筆錢,一定會退還。
聽了肖先生的話,潘女士忐忑不安的心才落下。3天后,陳女士出差回來,主動給吳劍雄打來電話,確認賬戶里多了80萬元,當天就轉回給潘女士。
“對我來說只是一個下午跑一跑,但對潘女士來說,可是一件憂心的大事。”雖然很折騰,但吳劍雄覺得,值!

吳劍雄送迷路的老人回到家
八旬老人迷路
他陪著繞市區找家
吳劍雄剪著極短的板寸頭,同事們常拿這發型和他開玩笑,他也笑呵呵地自嘲著,陽光的性格,讓他在出警時,拉近和群眾的距離。
7月10日中午,一位八旬老人在豐澤街摔倒。“老人買了很多生活用品、水果,東西很重,扶起來時,已經沒法走路,也說不清姓名。”吳劍雄要送老人回家,老人卻很固執說“不用”。吳劍雄便撒了個謊,“我們正好要到你家附近,順路送一程”,像哄孩子一樣,老人終于上了車。
可老人記不清自家住所,一會說云谷,一會說溫陵路。每到一處,吳劍雄就攙扶老人,一路問有沒有人認得。到了廣電大廈附近一宿舍樓,吳劍雄還沒開口,門口保安便說,“又有警車送你回來啦,你又走到哪去”。此時,已臨近下午3點。
親戚因房鬧矛盾
棘手問題他擺平了
對吳劍雄來說,工作最難的還是調解,“雙方各有各的理,但一個巴掌拍不響,得找雙方要求的平衡點,讓雙方都能接受”。
幾天前,美食街住戶老蔡(化名)報警,稱家中的電視、電飯煲被人砸。這已經不是雙方第一次報警,吳劍雄捋了捋,事情起源于一套房。
這處房子,是老劉(化名)準備百年后留給女兒的。近來,女兒的公公老蔡住了進去,這引發劉家兒媳的不滿,她覺得老劉還健在,自己孩子就讀的小學距離房子近,應該孩子優先住。那天,劉家兒媳和老蔡又起爭執,老蔡一句“這是我的房子,你給我出去”,點燃劉家兒媳的怒氣,砸了家電。
吳劍雄告訴劉家兒媳,法律上老蔡已構成事實居住,她損壞他人財物是違法的,其次,房子由誰住,決定權在于老劉,其他人反對于理說不過去。吳劍雄也做老蔡的工作,“動來動去都是親戚,別鬧大讓人拘留了,你還住著劉家長輩的房”。
就這樣,雙方都和氣地接受調解,再也沒因房子爭吵而報警。(海都記者 陳瑩鈺 黃謹 通訊員 蔡小芳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