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營造鯉城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良好政策環境,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簡稱高企)隊伍發展壯大,區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鯉城區關于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若干措施》,將從培育高企后備、鼓勵高企認定、年納稅增長、引進高企、科技金融、技術創新、人才和知識產權等8個方面給予相關企業5至100萬元的資金扶持和獎勵。

高企政策宣傳培訓
1、培育高企后備資源
積極組織鯉城區企業參加省、市高企培育庫入庫評審,對入選市高企培育庫的企業,區財政給予一次性配套補助5萬元;對入選省高企培育庫的企業,區財政給予一次性配套補助6萬元(對之前已獲得市高企入庫補助的,區財政補足差額1萬元)。對入選省、市高企培育庫的企業給予配套補助,采取就高原則,不重復補助。
2、鼓勵申報高企認定
對之前未進入省或市高企培育庫而新認定的高企,區財政給予一次性配套補助10萬元;對之前已進入省或市高企培育庫而新認定的高企,區財政給予一次性配套補助5萬元(不重復補助)。對重新通過認定的高企,區財政給予一次性配套補助5萬元。
3、扶持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
對入選市高企培育庫的企業,在鯉城區當年實現稅收增長達10%以上的,區財政按企業納稅的區級留成財力的2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限額100萬元。
4、鼓勵引進高企
對轄區外的高企整體遷入鯉城區的,區財政給予最高50萬元、最低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企業獲得的補助資金最高限額為企業當年納稅的區級留成財力,低于10萬元的按10萬元補助)。
5、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鼓勵銀行業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拓展科技信用貸款、專利權質押貸款等業務,增加科技金融風險補償資金投入,優先將符合條件的高企及后備企業納入小微企業“助保貸”支持對象,滿足其信貸需求。
6、支持高企創新發展
對增資擴產的高企,在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中優先考慮;在各類科技計劃和技改專項中,提高其項目評審權重,優先給予立項支持。
7、鼓勵高企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
對符合區委、區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人才“港灣計劃”的實施意見》(泉鯉委〔2017〕32號)等文件規定的,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8、支持高企加強知識產權運營和保護
鼓勵高企及后備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機構協作開展專利技術創造與運用,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標準認定、授權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開展專利技術交易與轉讓、專利權質押貸款等,按照《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專利運用和保護的意見》(泉鯉政辦〔2017〕120號)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與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