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發布《關于禁止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交易的通告》(下文簡稱《通告》)。
《通告》明確提出,為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和傳播,保障全區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2020年1月27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全區范圍內禁止各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交易。

通告全文如下:
一、全區農產品批發市場、商場超市、屠宰場等各類交易市場(場所)及其內部經營者、各類餐飲服務單位、電子商務平臺嚴禁交易各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二、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三、社會各界發現違法交易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歡迎撥打0595-22350076(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舉報電話。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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