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住所書房內
強制猥褻女“家教”
記者了解,除了收錢外,劉春忠還有一個罪名,強制猥褻罪。
法院查明,2008年4月11日下午1時許,劉春忠還在自家書房里,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行摟抱、親吻為他輔導英語的小麗,還撫摸對方胸部。
被害人小麗的證言顯示,2008年4月11日下午1點左右,她在劉春忠的家中幫助他輔導英語,劉春忠強行對其摟抱、親吻,還撫摸她的胸部。當天,小麗告知了父親、男友和其他幾名同學、老師等。
劉春忠在兩次接受公安機關訊問時,供述了強制猥褻小麗的行為。
考生家長
送錢給他
就為孩子專業考試過關
證人朱某甲、賈某等人在證言中稱,為感謝劉春忠同意朱某乙、朱某丙、王某去訓練,他們經常請劉春忠吃飯并送煙等財物給劉春忠。之所以送錢給劉春忠,就是請劉春忠對孩子們在江蘇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排球項目的專項測試中予以關照。
劉春忠在偵查階段曾供述,“學生家長因為信任我,加之我是國際裁判,在排球方面比較權威,他們的孩子想上大學,請我幫忙,所以才送錢、借錢給我。”
明知有借無還
還是要給他
劉春忠除了大大方方拿錢外,還以借款的名義從考生家長手里拿錢。
證人范某甲在證言中稱,2010年底、2011年初,他為兒子上學找劉春忠幫忙,劉春忠答應了。過了幾天,劉春忠向他借錢,他轉了5萬元到劉春忠的卡上,劉春忠從未提過要還錢的事。在兒子考試中,劉春忠幫了大忙,他不可能向劉春忠索要,5萬元就當成送給劉春忠的感謝費。
證人閆某在證言中稱,他陪學生李某到江蘇大學參加測試時,劉春忠說是向他借錢,他知道借出去就不會再要回來了,他本來就準備送給劉春忠3萬元。
劉春忠曾供述,范某甲未向他要過借款,他也沒有歸還;閆某在來江蘇大學之前曾表示想送錢給他,3萬元可能是閆某送他的,所以閆某也沒要他歸還。
一審
構成受賄、強制猥褻罪
判3年3個月罰25萬
法院審理認為,劉春忠身為國有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錢款,為他人謀利;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劉春忠以暴力、脅迫的方法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劉春忠犯有兩罪,應當兩罪并罰。
鎮江市京口區法院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劉春忠有期徒刑3年2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以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對退出的非法所得42萬元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