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每周35小時的工作制,是在2000年法國總理喬斯班的推動下正式生效的。與其他國家相比,法國的法定工作時間并不長。例如,英國目前實行的是每周48小時工作制。
在Technologia公司的讓·克勞德·德爾熱內斯(Jean-Claude Delgenes)看來,若要真正實現工作與生活分離,法國民眾必須“改變態度”。他對挪威媒體The Local稱:“對于新科技,我們的自控力總是很差,因此工作就摻雜在私人生活中。”
對于這項新法的效果,德爾熱內斯流露出擔憂。“如果我們只賦予員工‘斷網’權,而不為那些重壓之下的勞動者減輕工作量的話,雇主還是會無視這個規定,或尋找其他與員工保持聯系的方式。”
身為職場女強人,布維爾對新法感到左右為難。“如果我真打算遵守的話,會在晚上8點以后‘斷網’。”布維爾說,“我確實沒有24小時在線的義務,但沒辦法,因為我不想被邊緣化。” (特約撰稿 郭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