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9月8日訊 記者昨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近日,莆田荔城區紀委監察局通報了近期查處的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陳國開在任北高埕前小學教導主任期間,分管財務復核工作,2013—2014年參與學校違規公款聚餐3次,對該校出現的虛開發票變相報銷公款聚餐和接待費用以及虛造護校工資等問題未能及時制止并提出反對意見,還在部分票據上簽字證明。調查發現,原校長林開鳳在辭職申請未獲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離崗外出,并拒絕配合調查組對上述違紀事實進行調查。區紀委給予陳國開黨內警告處分,區教育局對林開鳳按自動離職處理。
2014年5月23日,新度揚美小學校長宋維揚在南門陽光假日大酒店為其女兒、女婿操辦婚宴,220~230人參加了婚宴,其中宋維揚收受下屬13人禮金共計4600元。此外,揚美小學在采購一批8993元的監控視頻設備過程中,未經審批自行肢解項目,分批次采購4880元的監控攝像頭以及4113元的數字硬盤錄像機等物品。該區紀委給予宋維揚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4600元禮金已責令退還到位。(海都記者李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