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完成了“清費減負”工作,更好地幫助企業和群眾減輕價費負擔,梳理結果出爐:
因收費項目取消或收費權限變更,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資質單位8個;重新通告了全區25個具備行政事業性收費資質的單位;公布涉企收費單位4個共10個項目;通知取消涉企收費項目2個;公告降標的收費項目1個。
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今后,該局將繼續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杜絕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執行各項取消、免征、減征的收費規定,防止以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方式變相收費,未進入本次通告名單的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收費對象可以拒絕繳費。
收費類型的區分及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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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被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資質單位名單

特別強調,鯉城區本級2017年有資質并向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報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名單以此份為準,未經公布的單位均無權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全區25個具備行政事業性收費資質單位名單

涉企收費單位4個共10個項目

取消涉企收費項目2個
1、河道采砂管理費(鯉城區農林水局);
2、環境監測服務費(鯉城區環境監測站)。
降標的收費項目1個
水土保持補償費由原來的每平方米1.5元降為每平方米按1元收取(鯉城區農林水局)
(記者 莊瑋瑜丨文 實習記者 盧鈺珺丨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