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起,在石獅市試行四個月的“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將正式推行,改革的適用范圍由之前試行的內資企業擴展到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但個體工商戶暫不實施此項改革。10月9日,記者就企業和廣大創業者關心的問題采訪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
據介紹,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工商局等部門關于深化“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從10月1日起,全省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全面實施“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即將企業登記時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原需要使用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辦理相關事務的,一律改為使用記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
那么,已登記的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申請換照時,該如何處理呢?
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已登記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或申請換照時,應當向登記機關交回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因試點“一照三號”登記制度改革,而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企業,應提交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申明。企業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后,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自然失效。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為改革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證照將不再有效。為避免出現擁堵換照的情形,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在過渡期內結合日常變更登記進行換照,無需單獨更換。(記者 陳平 通訊員 蔡珍貴)